本书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枫桥经验”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毛泽东政法思想与“枫桥经验”的诞生及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枫桥经验”基层矛盾的化解、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相结合视野下的“枫桥经验”、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枫桥经验”等内容。二是对“枫桥经验”法治化的主要主体,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派驻检察室”、“枫桥式司法所”等进行研究。三是从实践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枫桥经验”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枫桥经验”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枫桥经验”与调解、“枫桥经验”与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与基层党建制度化等内容。
全书内容丰富、系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