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社长致辞 | 出版社简介 | 帮助中心 
      高级搜索
访问群众出版社

废旧品收购业治安管理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4/6/19 9:48:57
浏览次数:1158  

  文/沈佳 文才立

  2018年11月29日,公安部推出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其中规定,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仅需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在一个工作日确认即完成报备,取消了公安机关对上述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虽然如此,公安机关仍然担负着对上述行业进行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法定职责,简政放权并不代表不需要监管。其中,废旧品收购业由于门槛低,对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要求不高,因此规模参差不齐,从流动摊点到“家庭作坊”再到规模企业,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在取消特种行业审批后,更容易成为行政管理所忽视的行业领域,亟须引起关注、建立行业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本文结合对陕西省汉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辖区废旧品收购行业现状的调研,对当前公安机关在废旧品收购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总结了城郊派出所的相关实践经验,供同行参考借鉴。

  一、城郊派出所辖区废旧品收购行业现状

  城郊派出所位于汉阴县城西郊,辖区面积129.6平方公里,包括3个社区、17个行政村,户籍人口51081人。辖区大部分位于近郊农村区域和城乡接合部,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各类社会矛盾突出。近期,为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基础提质”的部署要求,按照所领导安排,结合“夏季行动”的开展,笔者带领派出所基层基础组民警,前后利用近半个月时间,对近郊的七个村进行了治安检查和走访调研,全面了解辖区废旧品收购行业现状,力求对行业分布、规模、从业人员、规范经营及治安隐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一)行业分布情况。城郊派出所辖区废旧品收购行业主要集中在汉阴县城周边村落以及316国道沿线,相对来说远离县城中心,多数以闲置的民房作为经营场所。经全面了解,辖区共有22家具有一定规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废旧品收购站(回收公司),其中不包括以三轮车为交通工具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22家收购站分布在汉阴县城关镇太平村、中坝村、前进村、中堰村、杨家坝村、月河村、长窖村。
  (二)从业人员情况。上述22家收购站,有7家老板来自河南驻马店,两家老板来自河南安阳,剩下13家是汉阴本地人在此经营,绝大部分都是以家庭式经营方式为主,从业人员主要为家庭成员,仅汉阴本地人经营的两家较大规模的回收公司聘请了3到5名员工。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本行业时间均在3年以上,有的已经十几年,对废旧品收购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培训。
  (三)规范经营情况。民警在检查、调研过程中了解到, 19家经营主体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另外3家尚未办理,此次在民警的督促下也到当地行政审批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目前,22家经营主体都已经实现了有照经营。
  (四)治安隐患情况。民警在检查、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除少数几家较大规模的回收企业外,其他站点经营环境均呈现脏乱差的特点,货物堆放无序且储存的货物体量十分可观,特别是储存的易燃纸壳、塑料泡沫均未做防火隔离,存在较大的隐患。在技防措施方面,除少数一两家未安装视频监控以外,其余均安装了监控。在消防设施方面,均配备了灭火器,但存在灭火器数量较少、未定期检验、放置位置不合理等问题。此外,大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经营者也未就站点安全隐患开展过自查。

  二、公安机关在废旧品收购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公安机关对废旧品收购行业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常见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打击处理的违法行为有“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主要包括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城市公用设施、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等。现实中,由于公安机关监管不严,废旧品收购行业易与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相互勾连,形成非法利益链条,特别是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滋生提供土壤。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当前公安机关的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经营主体履行备案手续监管不严,不少经营主体未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且存在相关错误认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天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本次对城郊派出所辖区22家废旧品经营主体的检查、调研发现,有10家未主动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包括3家原属无照经营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对该行业疏于监管,造成经营主体的错误认识,认为收废品不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另一方面,从业者缺乏相关教育培训,对涉及该行业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因此也难以真正做到依法经营。
  (二)对经营主体履行登记义务监管不严,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依法进行登记的情况较为普遍。相关法律规定,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均规定了从业者如实登记出售人或出售单位的义务,以及发现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主动报告的义务,并明确规定了相关罚则。但本次对城郊派出所辖区22家废旧品经营主体的检查、调研发现,辖区废旧品经营主体都从事有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务,比如收购钢筋、脚手架、铜线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也向经营者配发了相关登记簿,但实际上基本上没有一家经营主体完全履行了相关登记义务,也没有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这种状况可能导致滋生收赃、销赃犯罪的土壤,为公安机关打击盗窃案件增加了难度。
  (三)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措施监管不严,不少站点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调研了解到,废旧品收购业受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当价格低迷时,从业者就会大量囤积回收的物品,待价格升高再出手。而除了废旧金属外,回收的物品中大多数都是可燃甚至易燃物,当干燥天气或夏季高温天气来临时,很容易引发火灾。本次对城郊派出所辖区22家废旧品经营主体的检查、调研发现,大多数货物堆场均处于露天环境,仅搭建了简单的彩钢棚,有的夜间还无人看守,存在外来火种引发火灾的风险。同时,由于经营者普遍对消防安全不重视,为了节约成本,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过少的问题。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不管是从业者还是前来销售废旧品的顾客,很多人都有在堆场附近抽烟的习惯,并且此类经营场所大多位于人员密集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加强废旧品收购业治安管理的对策——城郊派出所的经验

  在经过充分调研后,城郊派出所紧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以废旧品收购行业规范管理为切入点,实施了“基础提质”行动。派出所在传统管理手段的基础上,利用AI数字技术,依托电信网络建成集废旧金属收购、寄递物流、涉危涉爆等行业场所管理于一体的智慧监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接入废旧品收购企业20家,接入涉危涉爆企业4家,接入大型寄递物流企业4家。智慧管理平台的搭建,夯实了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通过远程管理,释放了警力,减轻了社区民警的工作量。同时,通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警民合作,弥补了传统管理模式的监管漏洞,做到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笔者认为,城郊派出所的相关经验,可以看作是当前情况下加强废旧品收购业治安管理的一种有效对策。
  (一)摸清底数,完善基础台账。结合对辖区废旧品经营主体的检查、调研,每到一处,城郊派出所民警都会详细了解从业人员、备案登记、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治安要素基本情况,督促无证经营的站点办理营业执照,要求全部到公安机关备案,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通过这些措施,派出所摸清了行业底数,规范建立了22本全所统一标准的基础台账。检查、调研中,每到一处,社区民警都与负责人充分交流,听取他们对废旧品收购业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提出公安机关搭建智慧监管平台的想法。因为该平台需要更换或者安装一批AI探头,会产生每月几十元的网络流量费用。得益于前期的广泛宣传,大部分经营者都愿意积极配合安装或者更换,为后期稳步推进该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智慧赋能,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防范。行业场所智慧监管平台搭建的基础,是派出所在22家废旧品经营场所全部安装了AI摄像头。在交易时,派出所可以直接监督从业者如实登记相关情况,为今后打击处理留存证据,提高从业者规范经营的自觉性。为了严格落实《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斩断盗窃案件收赃、销赃利益链条,社区民警还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各自辖区有盗窃前科人员、违法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了信息采集,并将这些人员信息全部录入智慧监管平台,一旦此类目标人员被AI探头捕捉到,将自动进行人脸比对,并将预警信息以短信形式推送给社区民警进行核查处置。
  (三)自动提醒,堵塞安全管理风险漏洞。在搭建该智慧监管平台期间,为了使平台效益最大化,拓宽智慧监管行业领域,派出所又把辖区4家大型寄递物流企业和四家涉危涉爆企业接入平台之中。该平台具备语音喊话功能,社区民警可以实时监管寄递物流企业落实“三个百分百”情况,发现有异常行为还可以直接进行喊话提醒,既减轻了民警的工作量,也提高了从业者的自觉性。在搭建该平台时还发现,上述三个行业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经营场所严禁烟火。因此,派出所要求平台研发人员将吸烟作为一个异常动作植入该平台,AI摄像头能自主捕捉到吸烟的动作并通过语音发出提醒,视频巡查民警也可以通过喊话予以纠正提醒。该平台自2023年7月运行以来,已比对重点人员5人次,民警提醒喊话10人次,记录违规操作3次。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方 式

Copyright 200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一号  邮编:100038    出版社位置地图
出版社电话:010-83905589  010-83903250(兼传真)  购书咨询:010-83901775  010-83903257
E-mail:zbs@cppsup.com   zbs@cppsu.edu.cn
互联网地址:www.cppsup.com.cn  www.phcpps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