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强/文
陕西属于西部欠发达省份,总面积约20.5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783万人,管辖10个市和1个杨凌农业科技示范区。全省共有派出所1279个,其中户籍派出所1256个、治安派出所23个。在户籍派出所中,城区派出所182个、建制镇派出所549个、建制乡派出所525个。近年来,特别是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升了派出所工作发展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派出所建设,坚持把派出所建设纳入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全力推进。省委常委会先后多次专题研究派出所工作。在2002年召开的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派出所改革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决定连续5年,每年拿出150万元用于派出所建设,2008年又追加150万元。“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公安派出所建设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狠抓落实。2006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公安建设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多次过问派出所建设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宋洪武经常深入派出所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省公安厅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派出所工作,并建立了“厅党委成员包市抓所工作制度”,王锐厅长等厅领导分别深入包联派出所担任代理所长,直接接待群众报案、求助。通过多年努力,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对派出所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派出所工作步入良性和谐发展轨道。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派出所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我们在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上下气力。2002年以来,全省派出所建设累计投入9.78亿元,新建办公用房的派出所590个,占派出所总数的46.13%;维修办公用房的派出所279个,占派出所总数的21.81%,彻底消除了“三无”派出所,统一了全省派出所建筑外观标识和派出所标牌。其次是全力推动警力下沉。按照做精机关、做实基层的工作要求,大力精减机关冗员,充实派出所警力。同时把新入警人员优先分配到派出所工作,使全省派出所总警力达到14722人,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9.38%。再次是切实保障派出所公用办公经费。2004年,省财政厅、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明确要求按照“基层优于机关,基层多于机关”的原则保障派出所经费,基本解决了派出所靠罚没返还和“化缘”度日的尴尬局面;此外,我们还逐步投入资金,提高派出所的装备水平。2002年以来,全省共为派出所装备汽车2435辆、计算机7160台、摄像机321部、数码照相机1996部、防护器材3484件,为11587名派出所民警购置了单警装备。
三是开展等级评定,促进了派出所规范化建设。2002年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和省厅《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每年年底,省公安厅从各市(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全省一、二级派出所逐一进行考核,对三、四、五级派出所进行抽查。同时,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对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使考核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科学合理。为了防止年终评定和日常管理脱节,省公安厅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通报排名等各种形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使派出所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已有一级派出所92个,占派出所总数的7.19%,二级派出所228个,占派出所总数的17.83%,三级派出所505个,占派出所总数的39.48%。
四是提高福利待遇,激发了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工作思路,省公安厅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着力从不同方面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民警到派出所工作。第一,提高派出所所长的职级待遇。目前,全省有9名所长享受副处级待遇,321名所长享受正科级待遇,773名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第二,建立派出所所长和民警优先提拔使用制度。2003~2007年,全省共提拔县级公安机关领导153名,其中从一、二级派出所所长中提拔60名,占提拔总人数的39.2%;提拔科所队长944名,其中从一、二级派出所民警中提拔295名,占提拔总人数的31.5%。第三,立功受奖向派出所倾斜。2003~2007年,全省有2个派出所荣立集体一等功,27个派出所荣立集体二等功。派出所受到省级以上奖励62次,受省级奖励520次。第四,逐渐落实和提高了派出所民警的津贴补贴标准。
五是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筑牢了公安工作根基。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工作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大力配合下,全省公安机关累计投入资金4.3亿元,建成社区警务室1539个、农村警务室27177个,其中已有26393个警务室统一了外观标识,占警务室总数的91.91%,提前100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区一室和一村一室”(一个社区建一个警务室,一个行政村建一个警务室)的工作任务。为保证警务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省公安机关配备警务室民警8051人,选聘警务室辅警27901名,其中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76名,从而形成了群众广泛参与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为警务室配备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3748辆、电话7041部、电脑829台,统一了全省警务室的制度台账。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实施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二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三是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全省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报告》上批示:“陕西的社区警务工作很务实,特点很鲜明,陕西可以作一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全国推广、借鉴陕西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和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公安派出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个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坚持把提高派出所信息化水平、规范派出所执法行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派出所工作重点,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向派出所倾斜力度。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派出所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从多个层面向公安派出所倾斜:要在政策待遇上给予倾斜。继续完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从优秀派出所所长中选拔、科所队长从优秀派出所民警中选拔的制度,建立派出所民警优先晋级晋升制度,进一步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津贴补贴标准,严格落实基层高于机关补贴要求。要在警力配置上给予倾斜。优先把年轻的、能干的、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安排在派出所工作。在总警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保证派出所警力比例逐年提高。要在经费装备保障上给予倾斜。对于交通工具、防护器材等装备,要优先保障派出所。在公用经费使用上,也要优先保证派出所。要在奖励上给予倾斜。继续提高派出所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比例。
三是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导向,不断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在城市逐步推行“三队一室”的警务运行模式,在农村加强“一警多能”建设,科学配置警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警力的效能。继续规范派出所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加快推进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利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动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现代警务转变。
四是坚持做好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进一步夯实执法为民的基石。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全面建成的情况下,要把规范警务室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务室效能摆在突出位置。近日,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公安机关警务室建设规范(试行)》,对警务室的设置及撤销、警务室的名称和外观标识、警务室的警力配备、警务室的工作、警务室民警的培训考核与奖惩等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公安机关警务室等级评定办法》及《警务室等级评定标准》,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实行警务室等级评定,努力以严格、公正、有力的等级评定工作把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作者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