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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实践与思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0/10/10 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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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健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进派出所和社区警务改革,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的关键所在。笔者结合日新街派出所加强社区警务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实际,就如何构建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与大家做交流探讨。

  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主要做法

  日新街派出所管辖面积2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总人口6万人。现有警力55人,其中社区警务室6个,配备社区民警33人。
  近年来,日新街派出所按照大连市局党委“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促稳定、强科技促发展、重执法保平安”的总思路,以打造符合大连国际化沿海开放城市特点的“最优警务模式、最优公安队伍、最优平安环境”(即“三个最优”模式)为牵引,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实现了社区警务室成为社会管理第一平台、服务群众第一窗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建立“两队一室”警务模式。通过改革,社区警务与侦查破案、治安管理成为派出所三大业务支柱,其作用和地位得以凸现,“一区一警两辅”落到实处,派出所进入到以勤务管理指挥室为支撑,案件打处中队、社区警务中队为战斗实体的新型工作模式,扭转了以往社区警务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尴尬局面。
  (二)固化社区同址办公。通过与街道政府、社区协调,推动解决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确保社区警务室有专门用房、专职力量、专项经费、专网电脑和外观统一、标示标牌统一、工作要求统一、基础台账统一、督导考核统一。按照“一区一警一室、一村多警一室”标准,推动社区民警常驻社区办公,推行社区民警“错时上班”和24小时勤务模式,确保社区民警全天候下沉在社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接触群众,有效建起了治安警情的“观察哨”,筑牢了治安管理的“桥头堡”,织密了安全防范的“防护网”。
  (三)把牢党建工作方向。依托派出所所长兼任街道副主任、社区民警兼任副书记制度,将党的建设、服务人民、智慧公安建设等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深度融合,着力抓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城区安全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社区民警牵头整合社区、业委会、物业等多方基层党建基础力量,常态化地将社区警务工作力量融入“全要素”网格治理体系,组织发动网格员、快递员、出租车司机、社区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治安秩序维护及元旦春节期间巡防守护。社区民警得到居民的普遍认同和理解,架起了与群众密切沟通的“连心桥”。
  (四)坚持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统筹整合警务室、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治理资源,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更好履行服务群众、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等职责任务。聘请12名律师定期到社区警务室参与社区纠纷调解,给予法律咨询帮助,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依托固化社区同址办公、社区民警兼任社区(驻村)副书记工作制度,组建由社区民警、社区居民骨干、治安积极分子等参与的普法小组开展社区日常普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解释政策规定,对社区内一些违法行为采取联合上门的方式开展工作。
  (五)建设智慧安防小区,提升防控科技含量。积极推动街道将平安智慧小区建设纳入派出所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任务,制发了《日新街道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将小区安防系统建设纳入小区建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置条件。针对城区老旧小区多、投入资金大的实际,按照业主、物业、公安“三方互动、三方共建、三方受益”的理念,采取“公安搭台、公司唱戏、物业筹资、业主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针对小区不同类型、物业管理水平、治安状况,建设了10个智慧安防小区。
  (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践行“爱大连、爱公安、爱岗位”的职业主题精神为载体,坚持民意导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为民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细化梳理社区民警的职责任务,明确社区民警每个月、每个周走访入户数、采集信息数、摸排情况数、安全检查数等,用简明量化的任务指标,敦促社区民警心往社区想,人往社区跑,力往社区使,真正让社区警务室建起来,让社区民警干起来,让社区警务活起来。

  当前影响和制约创建活动的突出问题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和民警对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目标和途径认识不足、理解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比如,有的认为只要多建几个警务室就是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更有甚者,一些社区民警不知道创建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不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做,也就更谈不上把握重点、难点,抓出特色、干出成绩。除此之外,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社区警务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工作任务繁重,造成社区民警无所适从,基础工作薄弱致使警民关系疏离,严重阻碍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二是防范工作基础薄弱。虽然近年来经常强调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但从实际来看,少数派出所勤务运行仍然没有实现社区民警专职化。还较为普遍地存在重打轻防的倾向,许多派出所对社区警务建设抱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心理,使社区警务防范、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三是社区警务工作还远未实现社会化,群防群治队伍不健全。社区警务建设的前提是立足社区,重点是防范管理,主要任务是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预防犯罪和治安管理。但在实践中,少数派出所未能有效把警务工作延伸到社区和群众中,不善于组织公众参与预防犯罪,使得社区预防犯罪和控制犯罪的能力不强,漏管失控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一些地方的可防性案件居高不下,致使老百姓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不够。
  (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效果还不够明显。创建活动作为新时代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要求地方政府、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各方参与。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街道、社区干部等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及责任归属上还没有真正统一,社会辅助力量投入开展社区防控工作的参与度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致使社区警务效能不够明显。另一方面,社区民警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没有全面完整地理解社区警务工作。社区民警投身社区的时间不多,与社区群众缺乏多方的信息交流,未能使社区群众真正认识到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关键在社区。在具体工作中,社区居民与社区民警共同承担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社区民警走不出独自承担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怪圈。在社区没有真正形成由社区民警为主、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的治安格局。
  (三)社区民警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社区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没有思路,不能统筹规划,不懂得怎样去开展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等本职工作。对创新利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稳定上,工作不细致不主动;在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不愿动脑筋,不愿办实事;在整合社区资源方面束手无策,没有针对性。
  
  ……
  详见本刊2020年8期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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