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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如何进行第一次讯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8/3/9 10:02:29
浏览次数:4237  

  文·陶遵臣  龙韶岩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讯问,这是每个办案民警都知道的一项法律规定。那么,拘留后应如何进行第一次讯问?这看起来应该不是一个问题,不就是给被拘留人写一份讯问笔录的事吗。说起来,确实很简单;但是我们办案民警是否都能真正做好呢!下面笔者仅对此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是拘留后第一次讯问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二是拘留后第一次讯问的意义。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拘留嫌疑人,是为了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刑事诉讼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考虑到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掌握的材料、证据还不够充分,对被拘留人的情况了解得不够详细,有可能存在错误拘留的情况,对被拘留人及时进行讯问,可以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三是拘留后第一次讯问的传统做法。在城里派出所工作的12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把拘留后的第一次讯问当成了对犯罪嫌疑人宣布刑事拘留的文字证明。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方式和固定的问话:1.你以前讲的是实话吗?2.根据法律规定,你涉嫌XX罪,现依法将你刑事拘留,你明白吗?3.在拘留证上签字。4.你知道你为什么被刑事拘留?5.讲一下具体情况。说是具体情况,往往三言两语解决问题。相信和我一样进行第一次讯问的民警不在少数。我们都把宣布刑拘当成了第一次讯问,这样的第一次讯问是否能够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要求,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不用我说,大家也明白,这样的第一次讯问就是走了一个过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
  详见本刊2018年2期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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