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之盾”:中国海关缉私警察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6/10/9 9:24:33浏览次数:15786
|
文/海缉宣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迅猛发展,走私违法活动也乘隙而入、愈演愈烈,“两车”(汽车、摩托车)“两油”(成品油、食用油)、“两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走私活跃,神圣的国门面临严峻挑战。1998年,全国打私工作会议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专司打击走私犯罪的缉私警察队伍,由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同时确立了“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1999年1月5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挂牌成立,同时列编公安部;至当年9月,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广东分局和全国41个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相继挂牌成立,列入所在省(区、市)公安厅(局)序列。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 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海关总署缉私局、广东分署缉私局、42个直属海关缉私局和198个隶属海关缉私分局,全国缉私警察编制9300余人。 抓住要害 开展专业打击成果显著 缉私警察组建17年来,在海关总署党组、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缉私体制和缉私警察双重垂直管理体制的优势,始终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打私方针,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重点领域突出走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规模走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缉私警察围绕维护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安全,将打击锋芒对准中央关注、媒体关切、群众关心的走私热点问题,连续开展了“国门之盾”打私联合行动,“绿风”“五大战役”“国门利剑2016”等全国性的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切实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严厉打击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成品油、汽车、化工原料、电子产品、奢侈品等重点税源商品走私,以及“入世”后出现的各类新型商业瞒骗行为,有效打击和防范各种“偷、逃、漏、骗”税违法活动,对维护正常进出口贸易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1999年至2015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16432起,案值3242.1亿元,涉嫌偷逃税665.5亿元;破获涉嫌偷逃税千万元以上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768起。 切实维护社会和安全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毒品走私进出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实施禁毒堵源截流。1999年至2015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毒品走私犯罪案件5035起,缴获海洛因、冰毒、可卡因、大麻、氯胺酮等毒品43.1吨。面对当前反恐维稳的严峻形势,全国海关缉私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1999年至2015年,共立案侦办走私武器弹药犯罪案件484起,查获枪支66501支、子弹301552发。在2015年“9·3”胜利日大阅兵前夕,联合公安部刑侦局成功侦破“7·10”走私贩卖武器弹药专案。 2016年2月26日凌晨,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副署长、政治部主任胡伟在海关总署缉私指挥中心指挥开展“使命01”打击电子产品走私专案收网行动 广州海关近年来查获的走私毒品(池兆恩/摄) …… 详见本刊2016年10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