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强/文
建好派出所是抓基层的第一要求
派出所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抓“三基”工程建设,首先就要把派出所建设好。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加强派出所建设总的做法有两个方面:一是“软”的,即改革派出所干部任用制度,选好配强派出所领导,实行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管理,从用人制度、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等多方面,体现出“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更不一样”。二是“硬”的,即最大限度地加大对派出所的人财物投入。江津区公安局较早实行了派出所民警特殊岗位津贴。2006年,派出所人均办案、办公经费已达16265元。近年来,江津区公安局投资新建了5个派出所,建筑面积达4640平方米;改建、扩建了两个派出所,建筑面积达3450平方米;对4个派出所的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2006年筹措资金260万元,用于统一派出所的外观标识和3个派出所的扩建,还自筹经费311万元,为派出所配置了汽车32辆,电脑63台,防弹头盔42顶,防弹背心42件。
打好“三个基础”是关键
一是打好认识基础。在“三基”工程建设中,思想认识决定想不想搞建设、会不会搞建设和敢不敢搞建设。思想认识提高了、到位了,行动起来就会雷厉风行,落实起来就会主动自觉,工作起来就会扎实有效。如果思想认识不高、不到位,在“三基”工程建设中就会出现“等、靠、要、拖”,就不会主动地抓基层,更不会创造性地打基础和苦练基本功。
二是打好领导基础,即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和“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与支持。江津区公安局采用简报或口头等形式,经常性地、见缝插针地给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汇报各个时期江津的公安工作和“三基”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最新动态。每逢岁末年初,通过向区委区府集中汇报,利用向人大述职和政协评议的时机,有意识地宣传与汇报江津的社会治安、公安工作和“三基”工程建设,让他们认识到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良好的治安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也是生产力。
三是打好群众基础。江津区公安局选调了155名能力强、热爱群众工作、群众基础好的民警,定期到联系的村(居)了解民情,加大对警民联系点和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指导,与选派到村(居)工作的镇(街)机关干部一起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每半年培训一次警民联系点负责人和治安积极分子,每年总结、表彰和奖励一批工作突出的警民联系点负责人和治安积极分子。鼓励辖区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吸收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送报员、送奶员、清洁工和警民联系点负责人为治安信息员,制作、配发“警民联系点”和“治安信息员”徽章。
江津区公安局要求各派出所要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走出派出所,深入到辖区群众中间,有针对性地发放多种图文并茂的公共安全宣传品,内容涉及怎样识别扒手、如何防止被诈骗、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等内容。利用派出所公示栏,向广大群众通报当月警务信息和警务公开。采用警民共商平安大计等形式,引导辖区群众知悉社会治安的“冷暖”,理解支持公安机关的工作等。
营造苦练基本功的机制和氛围
派出所民警战斗在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既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也要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因此,派出所民警必须要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
江津区公安局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据派出所岗位和警种,先后举办了9期培训班,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刑侦、治安、社区、户籍、内勤等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基础档案、刑事侦查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交通行政法规、交通管理与交通事故处理、涉毒案件处理程序、毒情调查摸底,以及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等,且收效明显。
(作者系重庆市江津区区长助理,区公安局局长)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