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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南亚安全部门反恐对话在京举行等11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6/5/9 9: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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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南亚安全部门反恐对话在京举行
  中国东南亚安全部门反恐对话4月7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致开幕词并会见出席对话的各国代表团团长。
  孟建柱指出,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势头蔓延,给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产生现实威胁。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我们必须积极行动起来,不断深化多边、双边反恐合作,有效防范打击恐怖主义。中国愿同东南亚各国一起,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用,把习近平主席在第四次亚信峰会上倡导的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付诸行动,进一步完善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反恐信息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反恐协同能力,打造本地区独具特色的多边反恐合作平台,为保护各自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出新贡献。
  与会各方表示,愿同中方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深化反恐信息交流与行动性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双边关系深入发展。
  柬埔寨副首相兼内政大臣韶肯,东南亚有关国家安全和执法部门负责人出席对话。
  汪永清、耿惠昌、陈文清、董海舟、苏德良、张新枫、程国平、唐朝出席活动。(宫轩)

  郭声琨出席2016年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并发言
  4月19日,2016年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在美国纽约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并发表讲话。
  郭声琨表示,全球禁毒虽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果,但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更好应对世界毒品问题新形势,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完善责任共担、社会共治的禁毒体制,坚持综合平衡、符合国情的禁毒战略,形成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谋求共建共享、整体推进的发展前景。国际社会应认真履行承诺,为世界禁毒斗争做出应有的贡献。
  郭声琨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坚定不移厉行禁毒方针,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中国将继续支持联合国禁毒机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和区域禁毒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继续推进实施可持续的替代发展战略,同国际社会一道,携手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合力推动国际禁毒事业向前发展,为保障人类健康安全和共同福祉而不懈奋斗。
  与会期间,郭声琨还出席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边会并发言,会见了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费多托夫、泰国司法部长派汶和伊朗内政部长法兹利等。(新华社)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4月8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坚持把学校安全纳入平安建设范畴,把校园防控网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防控风险,狠抓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落实,切实筑牢校园安全屏障,确保全国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15年,全国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7%;发生在校园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分别下降35%、32.1%,为近五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
  黄明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各类风险在增多、防控压力在加大,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警校协作、增强工作合力,着力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警校常态协作、联勤联动和联合督导,健全校园警务室与学校保卫队伍的应急协作机制;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最大限度预防发生涉校违法犯罪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共同为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作出新的贡献。(宫轩)

  公安部推出便利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出入境证件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委托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宫轩)
  
  ……
  详见本刊2016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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