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志恒
韩国警察承担着预防和打击犯罪、反恐防暴、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治安警戒等基本任务。自2006年以来,韩国警方大力推进警务改革,改善警民关系,极大地提高了韩国警察在国民中的形象。
韩国警察警力
韩国警察队伍由警官、战斗警察、义务警察及其他文职雇员组成。截至2013年,韩国警察总人数约为16万人,其中警官约9.2万人,战斗警察、义务警察6万余人,文职雇员8000余人。警衔共分11个等级,分别是治安总监、治安正监、治安监、警务官、警总、警正、警卫、警监、警司、警长和巡警。
韩国警察的管理体制
韩国警察的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采取中央集权统一指挥的单轨模式。最高一层为国家警察厅,统一指挥全国警察机构,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国家警察厅本部设厅长和次长各一人,并配备一名公报官和包括监察管理官、通讯管理官在内的四名管理官辅佐工作。国家警察厅之下是14个地方道警察厅,警察厅本部设有七个局,分别是警务局、防范局、刑事局、交通局、警备局、情报局和保安局,每局各配一名审议官辅佐工作。其中警务局下设行政、人事、教育、装备四个课,承担警察队伍管理的有关职能。地方道警察厅下设城市警察署,城市警察署下设若干个派出所。据2013年最新数据统计,韩国现共有225个警署,3196个派出所。国家警察厅设有七人组成的警察委员会,负责审议关于警察的重要政策和行政法规。署长以上的各级警察机构的行政长官,由韩国总统任命,派出所所长由地方警察厅厅长任命。
韩国警察队伍管理理念
畅通出口,重视清理不合格警察工作。韩国警察机关规定,对于被司法机关起诉并认定有违法行为的警员,给予开除处分。具体程序是:每年度各个层级的韩国警察机关对警察进行工作表现等级评估,其中被评为最低等级的警察,会被给予第一封警告信,中止薪水增长和发放红利。其后的六个月,不合格的警员将被观察是否有所改进,如果没有改进,则给予第二封警告信,其后的三个月里如仍无改进,则予以解雇。在这样严格的人员管理模式下,韩国警察的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并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警力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以业务技能培训为核心。韩国警察重视加强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韩国警察建立了相当完善的教育培训网络并努力提高警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培训机构的建立方面也十分完善,韩国警察机关专门设置了培训局,培训局下设培训发展与控制组、基本训练中心、专业人员学校等若干机构。韩国警察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价值观训练、基本技能训练和以提高学历为目标的延续教育。
韩国女警
蓄势待发的哈雷警用摩托车
韩国警察臂章及警徽
首尔防暴警察
警用直升机
警车上的韩国警察标志
骑摩托车的韩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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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14年12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