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忏悔
身为检察官却认黑社会头子为友,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原局长李勇走过的人生歧路。
在高墙电网之下,他痛悔了不堪回首的过去。
返城知青 如鱼得水
1961年7月,我出生在湖南省邵阳市,父亲是一家工厂的厂长。1978年高中毕业后,我作为最后一批知识青年下放到农村锻炼。务农不到两年,正值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我幸运地考入邵阳市检察院。
从抡锄头锄地的农民到执掌国家法律的检察官,身份的转变使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神圣岗位。凭着年轻人的干劲和热情,我在工作上积极努力,学习上刻苦,生活上俭朴,不到22岁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由于我“根红苗正”又在农村锻炼过,群众基础好,工作也不错,加上组织上有意培养,通过积极争取,我作为优秀检察人员被选送到湖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深造。在风景如画的大学校园里,我百般珍视这个难得的学习机会,从不懈怠地刻苦攻读,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本科文凭。回到单位后,扎实的法律知识使我在工作上更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998年,我被上级任命为市检察院渎侦局局长,副处级侦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这让父母为我感到欣慰和自豪,也让亲朋戚友觉得脸上有光。
随着手中权力不断加大,生活环境逐渐优越,我开始得意忘形,渐渐地迷失了自己,葬送了政治生命。以前,因为工作关系,我多次去看守所、监狱等关押犯人的地方视察指导,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刚过“不惑”之年进入看守所而成为里面的 “特殊客人”。
以“黑”为友 身陷泥潭
说起来,我之所以走上犯罪歧途,主要是因为交友不慎,认了一个黑社会头子为哥儿们。多年来,因工作的关系,我结识了各类形形色色的人,一些人出于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千方百计讨好我、拉拢我、腐蚀我,我却放松了应有的警惕性而不以为然。有一个叫姚志宏的,他原是一家化工厂的工人,后来停薪留职,开过小饭店、桌球室、当铺。他通过做生意、放高利贷开始发迹。多年的商海闯荡,使他觉得要赚大钱,就必须要有一帮各个层面的朋友帮衬支持。于是,他通过关系找到了我。一个周末的晚上,他请我吃饭。席间,他频频向我敬酒:“能结识李局长,是我姚某人前世修来的福气,今后还望检察官大人多多关照啊!”经过多方面接触,我感觉他为人很豪爽,讲义气,在灯红酒绿中我们逐渐成了称兄道弟的好朋友。(整理/石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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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08年6期内容)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