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健
处理矛盾纠纷时,绝大多数是以调处息诉为上,能够把事情化于无形,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是最好的结局。但是世间百态,矛盾万千,面对各类矛盾纠纷,一千个人有一千种不同的想法与心态。故此,我们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切不可刻舟求剑、千篇一律,而应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见招拆招。本人结合工作中的一些实例,谈谈自己是怎样来调处双方当事人在感情破裂、爱情“停机”后产生的矛盾的。
一、矛盾法,实用指数7
一次成功的调解,应当是在事先做足工作,了解双方矛盾的前因后果,以及性格特点,方能成功。如果不了解情况就强行调解,以势压人,结果便会不如人意,有些虽说当时好像达成协议,但事后反复的可能性大,调而不解!
2007年,在去辖区登记流动人口的路上接到报警,辖区一名中学女教师住处有人闹事,要求解决。赶到现场后,只见一男一女坐在室内互不言语。见我到了,那女教师就说那男子到她的房间里闹事,还把她的手机砸了,而那男子则在一旁冷笑。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从他们二人的表情与状态我可以初步断定:两人之间有故事。女教师说了一番话,那男的一直在旁边不言语。等女教师把话说完了,我把男的叫到外面来了解情况。男的也是个教师,在一个乡村中学,与女教师原来是同一单位,后来女教师调到我辖区这所高中来(工资待遇较高),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距离在他们之间并没有产生美,而是产生了隔阂。女方主动提出分手,男方不肯。几番争持不下,男方心有不甘,到女方这里来闹事。综合分析了双方的情况:女方分手的态度很坚决,且已有新友,男的犹存爱意,盼着女方能回心转意。基于男方对女方是真爱,我在试探女方坚决不回头的情形下,把调解的主攻方向放在了男方,以矛盾法对之。
我问男教师:“你真的爱她吗?”他说:“是的。”我说:“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希望见到自己所爱的人幸福。现在她觉得离开你是幸福的,那你为什么要纠缠着她?你应祝福她才对!”男教师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心里很难受,希望她能回心转意。”我接着说:“我理解你,谁遇到这事都不会好受,有时候,我们会被爱冲昏头脑,当时以为是真爱,为了所谓的爱不顾一切,到了事后才明白自己当年很可笑。”他见我这么说,就回答:“我自己也搞不清到底是不是爱她,她的变化很大。只是不服这口气。”见他的语气有所松动,我趁热打铁说:“如果你不爱她,那更好办,你怎么能为一个你不爱的女人而如此不自爱?你也是教师,与她分手后你仍然要成家立业。”男教师仿佛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说:“你说得对,我是冲动了。砸了她的手机我会赔偿她的,虽然这手机是我买的。”
见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我对赔手机一事当他的面说了,手机的事就此过去了,双方都不要再提,和平分手了,以后不要再纠结。随后,我去做女老师的工作,对她见异思迁的做法很含蓄地提出了批评,之后又说手机的事就算了,反正也是他买的。这事情就这样调处好了,男的以后再也没有找过女方。
矛盾法,关键点在于双方的任意一方都还存有对对方的真爱,并且有着较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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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13年1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