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现场拉起警戒线
2007年10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震惊全国的滁州市“1·28”银行爆炸抢劫案。在威严的法庭内,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桀骜不驯的主犯流下了忏悔的泪水。10年间,他精心策划执导了4起抢劫银行大案。
2007年1月28日7时51分,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分行南谯分理处突然爆发一声巨响,滚滚浓烟顿时冲出营业大厅。“救命,抢银行啦!”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划破清晨的上空。
营业大厅的监控设备尚未被炸,警方根据保留的录像和分理处3名职员及路边目击证人的陈述,组合出这起爆炸抢劫银行大案的全过程。
7时49分,银行的运钞车刚刚离开南谯分理处,一名穿夹克衫的男子走了进来。操作间内一名正在整理现金的女职员说:“还没到上班时间,请你到外面稍等一会儿。”这位男子略迟疑了一会儿,转身向外走去。随即,一名戴着灰色头盔的男子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编织袋,边走边掏出一个圆桶似的东西,直扑向2号营业窗口。他迅速点燃短短的引线后,疾步蹿到门外。爆炸一发生,戴灰色头盔的男子又转身冲到2号营业窗口前,抡起一把铁锤,“咣”的一下砸碎了隔离玻璃窗,纵身钻进操作间,抓起刚刚启封的送款包,扬手扔给了穿夹克衫的男子。那男子一把抱住送款包,转身冲向门外。在几位行人惊恐的目光下,两名作案人从弥漫的烟雾中冲出,奔向分理处东侧的巷子,分别跳上两辆蓝色电动车,转了个弯,就没了踪影。
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分理处22.7万元的现金被洗劫一空,两名职员耳膜被震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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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08年2月内容)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