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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宠物管理体系 The Pet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UK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5/11/27 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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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孙晓磊 刘建波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宠物饲养规模呈现持续扩张态势,宠物管理已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关键领域。英国作为全球动物保护立法的先行者,自 1822 年颁布世界首部反对虐待动物的《马丁法案》以来,历经两百余年的制度演进与实践探索,逐步构建起层次分明、体系完备的宠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以《动物福利法》《危险犬类法案》《露西法》等核心立法为基石,通过法律约束、行政监管与福利保障的协同运作,实现了动物权益保护与公共安全维护的有机统一,为全球宠物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标本。
  
  一、英国宠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一)《动物福利法》(Animal Welfare Act, 2006)
  《动物福利法》是英国动物保护领域的核心立法,明确动物享有“五大自由”,即免予饥饿与疾病、免予不适、免予痛苦与伤害、自由表达天性、免予恐惧与痛苦。该法对宠物饲养过程中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饲养者和看护者承担起保障动物福利的责任,包括提供适当的环境、合适的饮食、允许动物表现自然行为、促进与其他动物适当互动(或避免不适当互动)以及保护动物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
  对于虐待、忽视和不合理对待动物的行为,《动物福利法》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违反者可能面临罚款、监禁或其他法律制裁,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法案授权地方当局和相关机构对涉嫌违反动物福利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干预,赋予其进入相关场所、检查动物状况、提供改善通知以及在必要时没收动物的权力。

  (二)《危险犬类法案》(Dangerous Dogs Act, 1991)
  自1991年起,英国实施《危险犬类法案》,旨在防范危险犬只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该法案明确禁止饲养、繁殖、出售或赠予某些被认为具有高风险的犬种,包括比特斗牛梗(Pit Bull Terrier)、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巴西非拉犬(Fila Brasileiro),以及任何以格斗、攻击为目的的犬类。
  后续修正案允许通过行为评估程序,对外形酷似违禁犬种但性情温顺的犬只进行豁免管理。不过,此类犬只在公共场合仍需佩戴口罩、牵引,并要求主人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法案规定,在公共场所,上述危险犬种以及其他被认定为危险的犬只必须佩戴口套并使用牵引绳,违反规定的狗主人可能面临最高6个月的监禁和罚款。
  2014年,鉴于恶犬伤人事件频发,英国对《危险犬类法案》进行修订,将适用范围从公共场所扩展至私人场所,意味着即使犬只在主人家中袭击他人,狗主人也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加重刑罚,若犬只伤人,狗主人面临的最高刑罚从两年有期徒刑增加到5年;若犬只伤人致死,狗主人将面临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2024年,英国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特定犬种的管控,特别是对美国XL Bully犬种实施禁令。尽管如此,2024年因犬只攻击导致的死亡人数仍有所增加,引发了社会对禁令有效性的广泛质疑。

  (三)《露西法》(Lucy’s Law 2020)
  《露西法》于2020年实施,旨在打击非法宠物繁殖和销售行为,保障幼犬幼猫的福利。法案名称源于2013年被解救的繁殖犬“露西”,它长期被囚禁于非法繁殖场,被迫生育,导致脊椎畸形、子宫感染等严重健康问题,最终于2016年死亡。露西的悲惨遭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超过14万英国民众联名请愿,推动了该法案的出台。
  《露西法》的核心内容包括:禁止宠物商店、商业经销商及个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出售未满6个月的犬猫幼崽,购买幼犬幼猫的唯一合法途径是直接从持有执照的合法繁育者处购买,或通过官方动物收容机构领养;强制要求繁育者必须亲自展示幼崽的母亲,禁止幼崽与母体分离后的转卖行为,以确保幼崽的出生环境符合动物福利标准,违规繁殖场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及无限额罚款;规定所有出售的幼犬必须植入微型芯片,记录繁育者及买家信息,便于追踪来源,未履行芯片植入义务的繁育者或卖家将面临最高500英镑的罚款。
  该法案被视为动物福利立法的里程碑,实施后,英格兰地区合法登记宠物销售商从不足100家逐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幼崽走私和地下繁殖活动。其影响不仅局限于英国国内,美国加州等地区随后也出台了类似法规。
  (四)《马丁法案》(Martin’s Act)
  1822年,英国颁布《马丁法案》,全称为《防止对牛的残忍和不当对待法案》(An Act to Prevent the Cruel and Improper Treatment of Cattle)。该法案由英国国会议员、人道主义者理查德·马丁(Richard Martin)推动通过,旨在禁止对牛、马、绵羊等家畜的虐待行为,是世界上首部反对人类任意虐待动物的专门性法律。《马丁法案》的通过为后续动物保护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动物福利运动的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2006年,英国颁布《动物福利法》,该法案取代了许多早期的动物保护法律,包括《马丁法案》。尽管《马丁法案》目前已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条文使用,但其倡导的动物保护精神和目标已融入现行的《动物福利法》中,持续影响着英国的动物保护实践。

  二、英国宠物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法律框架与责任体系
  英国构建了以《动物福利法》《露西法》《危险犬类法》等为核心的宠物管理法律框架。《动物福利法》作为基石,明确动物享有多项权利,将虐待动物的最高刑期从6个月提高至5年,强化了对动物权益的保护。《露西法》禁止第三方经销商销售未满6个月的犬猫幼崽,仅允许从持有执照的繁育者或官方收容机构获得宠物,对非法繁殖场予以严厉打击,违者可面临5年监禁,从源头上规范宠物交易市场。《危险犬类法》对攻击性犬种,如比特犬等,实施严格限制,要求此类犬只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嘴罩,并强制其主人购买高额责任险,若犬只攻击人类,主人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以此保障公众安全。
  在责任界定方面,宠物主人需对犬只攻击行为负全责。若狗咬伤人,主人最高可判5年监禁;若导致他人死亡,主人将面临14年监禁。遗弃宠物被明确认定为犯罪行为,违法者最高可被罚款500英镑或判处30天监禁,通过明确责任和严厉惩罚,强化宠物主人的责任意识。

  (二)宠物身份管理与追溯机制
  为实现对宠物的有效管理和追溯,英国实行强制芯片植入制度。对于犬类,出生满8周需植入芯片,并将主人及犬只信息登记至政府授权数据库,未按规定执行者将被罚款500英镑。2024年新规规定,猫类需在20周龄前完成芯片植入,2024年6月10日前未履行该义务者也将面临罚款。芯片记录的信息涵盖宠物品种、性别、主人联系方式等,这一举措为追踪走失或遗弃宠物提供了有力手段。
  此外,犬只必须佩戴项圈,标明主人姓名、地址,特定危险犬种还需额外标识,以便在宠物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联系到主人。地方议会要求繁殖者登记许可证号,线上销售需公示宠物来源及居住地,进一步完善宠物身份管理与追溯体系,确保宠物从繁殖到交易的全过程可追溯。

  (三)饲养行为规范与公共管理
  在日常饲养行为规范方面,英国制定了详细规定。在公共场合,犬只必须系牵引绳,绳长依区域限制为1? 2米,遛狗者需自备粪便袋,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违反规定将被处以100英镑的罚款,以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为防止犬吠扰民,部分区域实施“三吠原则”,即犬只持续吠叫超过三次,居民可进行投诉,未阻止犬吠扰民的行为可被认定为违法。同时,儿童游乐场、游泳池等区域禁止宠物进入,保障公众活动安全与舒适。
  在公共交通安全方面,伦敦交通局规定宠物乘坐公共交通时需全程牵引或置于笼内,在扶梯上主人须抱起宠物以防意外,违反规定者将被禁止进入车站。驾驶时,宠物需固定于安全座椅或系绳,以避免干扰驾驶者,保障行车安全,若宠物干扰驾驶者,车主将被罚款5000英镑。

  (四)繁殖与销售监管
  英国建立了严格的繁殖许可制度,仅持有执照的繁育者可出售自繁幼崽,宠物商店销售幼崽的行为被禁止,线上平台销售宠物时需公示许可证号及宠物来源,从源头规范宠物繁殖与销售市场。对于非法繁殖场,将面临无限额罚款及刑事追责,并且繁殖犬需与幼崽共同展示,以保障幼崽的福利,确保其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官方收容机构,如英国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对领养人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包括居住条件、经济能力及领养动机等,并通过回访确保宠物得到妥善照顾,保障宠物在新家庭中的福利。英国部分地区如北爱尔兰规定,养犬需要申请养犬许可证。

  (五)经济责任与福利保障
  饲养宠物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成本,在英国,宠物犬猫月均最低花费70英镑,疫苗费用高昂,部分主人因费用问题放弃给宠物接种疫苗。为规范养犬行为,根据英国《危险犬类法案》的规定,被禁养的超大型斗牛?犬若要合法保留,必须为其购买第三方伤人责任险。
  在医疗与福利方面,英国强制宠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将兽医服务列为“必要产业”,确保在疫情期间也能正常运营,保障宠物健康。鼓励宠物主人购买宠物保险,以降低医疗负担,部分城市规定考取养犬执照可减免税费,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宠物主人重视宠物医疗与福利。

  (六)教育与文化倡导
  英国注重通过教育与文化倡导,提升公众的责任养宠意识。在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如“及时清理粪便”“收紧牵引绳避让行人”等,向公众传递“责任养宠”理念。推广宠物学校,对犬只进行训练,使其适应交通信号、公共环境,提升社会化能力,促进宠物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共处。
  英国最古老和最著名的宠物收容所,巴特西猫狗之家(Battersea Dogs&Cats Home)合作宣传领养理念,倡导“领养替代购买”,减少非法繁殖需求。在疫情期间,宠物商店作为“必要产业”保持运营,保障宠物食品供应链稳定,确保宠物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通过多维度的教育与文化倡导措施,营造全社会关爱宠物、科学养宠的良好氛围。

  三、英国宠物管理中的福利保障

  (一)法律框架的福利导向
  《动物福利法(2006)》将动物需求细化为“五大法定需求”,即适宜环境、合理饮食、行为表达自由、社交需求和免于病痛。这一规定直接明确了主人的福利责任,与一般管理措施不同,违反该规定可构成“福利罪”,最高可判51周监禁或处以2万英镑罚款。例如,若宠物因主人未提供充足运动导致肥胖,主人可能因未满足“合理饮食需求”而被起诉,从法律层面严格保障动物福利。
  《露西法(2020)》在禁止第三方销售幼崽的同时,强制要求幼崽必须与母体共同生活展示。这一规定基于动物行为学标准,从源头保障幼崽的心理健康和社交需求,确保幼崽在成长初期能够得到母体的照顾和良好的社交环境,不仅仅是限制交易渠道,更注重动物福利的根源保障。

  (二)健康与医疗的强制规范
  强制狂犬病疫苗接种和芯片植入,不仅是宠物身份管理的手段,更是保障动物免于疾病痛苦的重要福利措施。英国自2016年消灭狂犬病后,仍坚持维持接种制度,以预防输入性风险,体现对宠物健康的持续关注。法律规定通过触诊肋骨、髋骨等方式判断宠物体重是否超标,若主人疏忽导致宠物肥胖,可被认定为“未能保护动物免予病痛”,面临最高2万英镑的罚款。兽医需定期检查宠物健康状况,并上报疑似虐待案例,形成对宠物健康的全方位监管。

  (三)行为与心理需求的立法保障
  法律在规定公共场合牵引绳使用的同时,要求犬类每日需有充足户外活动时间,禁止长期单独囚禁,保障动物的行为表达自由。违者可能因“限制正常行为表达”被起诉,确保宠物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中自由活动,满足其天性需求。政府资助宠物学校,对犬只进行训练,使其适应交通信号、公共场所等环境,并通过减免宠物税等方式鼓励宠物主人参与。这一举措与单纯限制危险犬种的管理措施形成互补,兼顾公共安全与动物心理适应需求,促进动物身心健康发展。

  (四)繁殖与终养的全程保护
  合法繁殖者必须为幼崽与母体提供共同生活的空间,且母犬每年生育不得超过1次,防止过度繁殖对母犬和幼崽健康造成损害。地方议会通过执照审核等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这一福利标准,从繁殖源头保障动物福利。官方收容所,如英国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对领养人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居住环境、经济能力等方面,并通过回访确保宠物不被二次遗弃。这一举措与芯片登记等管理措施共同构建起宠物终养保障体系,确保宠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得到妥善照顾。

  (五)特殊群体的针对性保护
  对于超大型斗牛犬等攻击性犬种,除要求佩戴嘴罩等常规管理措施外,还要求主人通过专业控制能力测试,确保犬只在受控环境下仍能获得必要活动空间,实现对危险犬种的差异化保障,既保障公共安全,又关注犬只福利。地方政府建立收容所,对流浪动物实施绝育和医疗救助后重新安置。2023年数据显示,英国街头流浪犬不足1万只,体现了从捕捉管理到健康恢复福利保障的全流程保护,有效提升流浪动物的生存质量。
  英国宠物管理体系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核心,通过严格的责任界定、全面的身份管理、细致的饲养规范、严格的繁殖销售监管、合理的经济责任设定以及广泛的教育文化倡导,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网络。在这个体系中,动物福利保障贯穿始终,从法律框架的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措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充分考虑动物的需求和权益。■
  
  【作者简介】孙晓磊,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英语教学、翻译学等。
  刘建波,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律翻译、英语教学等。
  (责任编辑: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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