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常能博 指导老师/刘文强
野生动物犯罪作为一种全球性犯罪,被国际刑警组织称为目前世界上最大和最有利可图的犯罪活动之一。在非法野生动物产品交易黑市中,野生动物产品每年的交易额高达200亿美元,巨额的利润诱使偷猎和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等相关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且屡禁不止。欧盟地区是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主要目的地市场,也是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的重要中转站。在过去的几年中,欧盟及其成员国一直致力于对野生动物犯罪持续打击和治理,在工作机制、防护经验、执法手段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丰富,形成了极具代表性的警务实践做法和执法思路,有效地遏制了本地区的野生动物犯罪活动。
一、欧盟地区面临的野生动物犯罪形势
欧洲警察署2020年发布的《犯罪威胁与趋势报告》显示,欧盟作为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主要进口地、走私和转口贸易的中转站,其市场份额在全球非法贸易中始终占据高位,欧盟地区野生动物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其中,利用网络实施野生动物犯罪愈发猖獗,各国边境管控不力,以及跨国警务协作不畅是当前欧盟野生动物犯罪治理中面对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利用网络实施野生动物犯罪愈发猖獗
近年来,欧盟持续加大对线下野生动物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压缩了该类犯罪的活动空间,导致部分非法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向互联网转移,非法交易渠道已逐步扩展至社交媒体、电商平台和暗网等新型渠道。国际动物福利基金会曾在一次监测活动中发现,短短6周内,法国和德国在线市场和社交媒体平台中就传播了3312条广告和8244个濒危物种交易信息。由于利用网络实施野生动物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涉及地域广、交易迅速等特点,传统执法手段和方式出现了诸多不足,如无法直接调取以去中心化形式存储的跨国证据、无法有效应对加密和匿名技术的迭代发展等,这导致欧盟对利用网络实施的野生动物犯罪的打击效果未达预期。
(二)各国边境管控不力
根据欧洲警察署的报告,欧盟境内的走私贸易金额呈上升趋势,非法野生动植物制品的走私额已达数亿欧元,而多样化的走私方式使边境管控面临巨大挑战。野生动物走私形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通过正规渠道(海运、空运、陆路)的伪装走私;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线上走私,如物流快递;三是通过个人或雇用多人进行夹带走私。《申根协定》又称《关于逐步取消共同边界检查》协定,其宗旨意在取消本国边界,以简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程序,并加快商务人士和游客过境手续的办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非法走私的风险。虽然欧盟和海关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强化物流监管,加强跨国协调,加大技术投资等),但仍然存在巨大的打击盲区,潜藏的走私活动仍难以被杜绝。
(三)跨国警务协作不畅
跨国警务协作不顺畅问题不仅存在于欧盟国家内部,还广泛存在于与非欧盟国家之间的警务协作中。以跨国警务信息共享为例,不同国家对数据隐私的保密层级和标准有所不同,欧盟的《数据法案》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对数据保护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如果一个非欧盟国家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法案和条例的要求和标准,欧盟可能会拒绝共享相关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息的快速交换,影响了犯罪打击效率。
二、欧盟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警务实践
与其他有组织犯罪相比,野生动物犯罪非法收益丰厚,受到的制裁较轻,且犯罪隐蔽性强,被欧洲很多犯罪集团定义为风险最低的有组织犯罪,从而呈现出与人口贩运、枪支贩运、毒品犯罪多种犯罪交织融合的特点,成为欧盟地区面对的重要犯罪威胁。目前,欧盟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工作机制日趋成熟,跨国合作网络不断完善和丰富,为欧盟各国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提供了完善的国际合作框架,并组织开展了多项国际执法合作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欧洲警察署作为核心协调机构之一,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欧盟提供的合作框架下,为了发挥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最大效能,各成员国不断采取行动提升野生动物犯罪治理力度和水平,以共同应对野生动物犯罪给生物多样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威胁。
(一)组建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专业队伍
野生动物犯罪属于环境犯罪,具有不同于其他犯罪类型的特点,因此组建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专业队伍是应对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欧盟地区,虽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欧盟环境警察”组织,但欧洲警察署下辖有专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部门。同时,各成员国也有专门负责打击环境犯罪的执法机构,如西班牙的自然保护局、法国的生物多样性局和环境宪兵队,以及意大利经济和财政警察等。
针对野生动物犯罪专业性强的特点,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欧盟各国特别注重跨学科、多背景执法人才的招录工作。例如,法国生物多样性局作为负责野生动植物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执法的公共机构,特别注重招录候选人的跨学科背景,强调警务技能与环境保护知识的结合,因此设置有专门的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工作岗位,如环境检查员。该职位通常要求候选人具备环境科学、动物学或生态学的学士及以上学历,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国际环境协议以及野生动物犯罪的现状。法国生物多样性局官方网站中有关于环境检查员职位招聘所需的技能和基本素质等内容:一是掌握打击有组织团伙偷猎的专业技能;二是掌握开展执法检查的安全要求;三是灵活使用各种执法工具;四是精通调查法规,包括《环境法典》和《生物多样性法》等。目前,法国生物多样性局有近3000名工作人员,有近2/3的现场实地工作人员,其中包括1700名环境检察员。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
欧盟地区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欧盟执法训练机构(CEPOL)关系密切。随着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欧盟执法训练机构逐步发展为以技术驱动的培训机构,广泛采用线上学习平台和线下执法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支持欧盟在环境保护和犯罪打击领域的战略行动。2023年,欧盟执法训练机构共举办了490项培训活动,培训了超过46000名执法人员,整体满意度达到96%。
犯罪手段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迭代,而犯罪分子通常是最早采用新技术的群体。为了及时发现并遏制新型犯罪,欧盟执法训练机构会对其培训课程做出调整更新,确保成员国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打击犯罪的新技能。在欧盟执法训练机构的协调下,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盟司法和内政机构、执法合作平台和主要专家每四年会进行一次培训差距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欧盟战略培训需求评估。根据最新的评估数据显示:欧盟需要在特定领域接受欧盟级别培训的执法官员超过100000名,培训需求230种、需重点额外培训的执法技能8种,其中与野生动物犯罪有关的有刑事融资方法、洗钱、追踪加密货币等财务调查手段,交换电子证据、电子数据保留、生物测定等取证手段。
此外,欧盟执法训练机构非常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的操作能力,在培训中会通过案例研究和实战模拟的方法来检验教学成果。首先,培训课程会精选不同类型野生动物犯罪的典型案例,如走私、非法交易或滥杀野生动物,并组织学员讨论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侦查策略以及执法难点。其次,课程会创建基于真实案例的模拟场景,如边境检查站、机场安检或网络监控中心等,并由学员在模拟环境中实践各种技能,包括讯问技巧、非法物品识别、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根据欧盟执法训练机构的培训目录显示:金融调查技术、安全信息共享系统(SIENA)的操作规范、网络电子证据取证是执法人员培训的重点。
(三)强化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欧盟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警务工作离不开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协作,实践中多个非政府组织(NGO)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司法诉讼方面,由世界自然基金会领导的欧洲LIFE项目致力于提高欧盟对野生动物犯罪的检控率。在2007年至2020年期间,该项目报告了欧盟地区216起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其中20起案件的当事人被处以监禁、社区服务或高额罚款等处罚。在数据共享方面,野生动物司法委员会通过其研发的数字工具——野生动植物犯罪监控平台(WILDEYE),为欧盟提供了200多起与野生动物犯罪相关的案件信息,帮助追踪和记录这些犯罪活动,并推动了更多的国际合作项目,如“雷雨行动”。在犯罪侦查方面,国际野生动植物贸易监控组织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动物福利基金会和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合力监控欧盟范围内的网络平台,寻找非法野生动物产品的销售广告,在2022年的一项联合行动中,国际野生动植物贸易监控组织在三个月内发现了106条来自65名卖家的非法销售信息。
(四)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转移共同规则
野生动物犯罪作为严重的跨境有组织犯罪,跨境执法合作和证据共享已成为各国刑事诉讼的常态,为应对这一变化和挑战,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诉讼转移共同规则,以确保欧盟成员国能够有效开展司法协作。欧洲逮捕令简化了跨国引渡程序,允许成员国之间在无复杂引渡程序的情况下快速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另一个成员国,如犯罪嫌疑人的国籍国,从而减少了引渡拖延的情况。2018年,西班牙曾通过欧洲逮捕令快速引渡了涉嫌野生动物走私的一个跨国犯罪团伙成员,确保了对跨国犯罪的及时打击;欧洲调查令减少了成员国之间的法律障碍,允许调查人员迅速获取重要的跨境证据,例如电子数据、银行记录、证人证词等,为刑事案件的调查和审判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支撑;2009年欧盟通过了《关于预防和解决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如何避免双重追诉、管辖权冲突以及加强与欧盟刑事司法合作署的协作等。
尽管欧盟现有的刑事诉讼转移共同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尚未发挥其真正潜力。成员国的执法和司法能力不平衡、法律惩罚规格不一致、数据共享存在障碍以及一线执法人员缺乏共同认识等问题,阻碍了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国际行动的开展。针对上述问题,欧盟委员会会同各个成员国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转移共同规则。具体措施包括:一是2021年欧盟委员会提议修订《环境犯罪指令》,以进一步统一成员国的法律标准,并提高对野生动物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二是通过资助国际培训项目和开展技术援助,提高成员国执法和司法人员在野生动物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方面的专业能力;三是升级EU-TWIX信息共享系统以改善平台功能,促进更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四是与非欧盟国家签署合作协议,扩展协作框架,如美国、日本、冰岛、挪威等。
(五)构建成员国之间的情报交流框架
在全球互联时代,犯罪分子不断尝试利用网络技术和司法漏洞逃避抓捕和制裁。面对这一趋势,加强成员国之间的情报共享,促进国际警务执法协作已经是势在必行。欧洲警察署的安全信息共享系统为各国情报交流提供了平台,可实现安全、快速的通信和情报交换。
欧洲警察署能力建设执行副主任安德烈·林塔表示:“欧洲警察署的战略重点之一是继续为成员国提供越来越多的合作伙伴和情报信息,而安全信息共享系统是这些努力的核心。”2023年,通过安全信息共享系统交换的信息数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79万条,同年通过该系统发起的案件超过151000件,主要包括贩毒、非法移民、野生动植物犯罪等方面。截至目前,来自70多个国家和国际实体的3000多个执法机构已连接到欧洲警察署的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了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全天候协作。2023年5月,安全信息共享系统获得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成员国执法机构之间信息交换的第2023/977号指令(IED)的“立法归属”,该指令要求所有可能参与信息交换的主管执法机构都应直接与该系统联系,从而简化了国家不同标准引起的复杂程序,可以加快对跨境犯罪的响应速度。
(六)建立欧洲网络犯罪打击中心
全球网络通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使互联网成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贩运的新媒介,尤其是暗网、电报(Telegram)、比特币等加密平台和虚拟货币的应用,使该类犯罪网络化趋势日益鲜明,依托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逐渐成为野生动物犯罪的主流。
欧洲警察署在2013年设立了专门的欧洲网络犯罪打击中心(EC3),以加强欧盟在网络犯罪领域的执法能力,特别是针对网络欺诈、非法毒品交易、网络野生动物贩卖的侦查与打击。目前,欧洲网络犯罪打击中心针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采取的网络监管手段包括:匿名渗透非法交易市场并收集犯罪证据;利用专门工具和算法追踪加密货币的交易路径;开发并应用多语言监控系统和数据抓取工具;定期发布涉野生动物犯罪的网络威胁情报报告等。实践表明,欧洲网络犯罪打击中心在打击涉网野生动物犯罪中做出了重大贡献。2015年,欧洲警察署支持了代号为“眼镜蛇 III”的执法行动,这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针对濒危物种非法贸易的协调国际执法行动,该行动缴获了大量野生动物违禁品,包括超过12吨的象牙和至少119只犀牛角。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欧洲网络犯罪打击中心与欧盟委员会密切合作,推动制定打击网络犯罪的综合政策框架,旨在提升成员国之间的数字协作能力。欧盟在2017年《网络安全战略》完善工作中通过了多项议案,明确了加强成员国之间数字协作的具体目标。议案还包括提升跨国法律协助机制、简化网络犯罪调查的证据共享程序等,以便对正在进行的调查之间建立及时的司法联系。如今,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网络犯罪打击中心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网络犯罪立法的议案,聚焦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网络犯罪中的应用问题。
(七)开展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的国际协作
欧盟各国一方面在提升本国野生动物犯罪打击能力的同时,特别重视与其他国家和组织之间的国际协作,包括成员国内部之间的合作以及与第三国、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协作,开展了大胆的尝试和交流,取得了丰富的合作成果。
一是加强欧盟成员国内部之间的平台协作。为了加强缔约国之间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2010年欧洲警察署成立了欧洲多学科打击犯罪威胁平台(简称EMPACT),负责协调成员国实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国际行动。2021年,欧洲理事会将该平台的4年周期运行机制修改为永久运行机制,旨在充分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沟通。之后,为了进一步强化欧盟地区应对环境犯罪的能力,欧盟通过了LIFE项目,旨在从战略层面加强打击环境犯罪的行动。该项目一方面为各成员国提供技术支援和行政协作支持、帮助整合各个成员国现有犯罪打击资源;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协助克服各成员国的侦查工作短板,并建立协同机制和工作框架,以便有效打击环境犯罪。除了欧洲警察署外,负责专门起诉环境非法活动的合作平台也将参与该项目的活动,如欧盟环境检察机关合作平台(ENPE)和欧盟环境执法合作平台(IMPEL)。
二是加强欧盟与第三国和国际组织的平台协作。LIFE项目致力于建立一个打击环境犯罪的专属合作平台,这一平台不仅限于欧盟内部成员国,同时支持欧盟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合作。欧盟在2019年提出并建立了与拉丁美洲之间的“美洲豹合作平台”(Jaguar Network),该平台致力于打击欧洲与拉丁美洲之间非法采矿、贩运受保护物种、木材贩运等环境犯罪,并在LIFE项目的框架下运行,参与国家包括德国、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等多个欧洲和拉美国家。2019年11月,哥斯达黎加环境农业检察官办公室和司法调查局破获了一个向欧盟走私野生动物的国际犯罪团伙,该集团向欧洲国家贩运各种野生动物,共查获4至700种蝴蝶、甲虫、蜘蛛和黄蜂,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三、欧盟野生动物犯罪治理的未来展望
欧盟及其成员国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其中欧洲警察署将环境犯罪列为2025年度十大优先关注的犯罪类型之一,计划在此期间加强各国在野生动物贩运等环境犯罪方面的合作,继续推进包括开展犯罪金融调查手段、制定海运打击走私指南以及协调综合性行动在内的多项工作,致力于在2025年显著减少包括野生动物犯罪在内的环境犯罪。
虽然欧盟野生动物犯罪治理工作期待在未来获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阻力。一方面,由于国家利益与优先级不同,导致部分成员国合作积极性不高。例如法国和西班牙具有大量活跃的合法狩猎产业、匈牙利面临长期的边境难民管理压力、意大利地区人口贩卖犯罪猖獗,这导致当地的经济产业发展、犯罪打击优先级与野生动物犯罪治理目标的互相冲突,从而影响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警务合作。另一方面,欧盟内部国家发展不均衡,执法资源不足。以波兰为例,虽然波兰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其经济水平相对较低,政府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方面财政支出有限,因此无法提供足够的人员和技术支持。在当前野生动物犯罪全球化的形势下,如何保证成员国意愿统一,并合理协调执法资源打击犯罪,是欧盟未来需要重点解决的现实难题。■
(本文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濒危野生动物生态价值评估与犯罪风险预警技术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3YFC3304004)
【作者简介】常能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3级侦查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刘文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侦查学。
(责任编辑:冯苗苗)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