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遵臣 浦声旭
现场勘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案件侦破率的高低,公安部提出的“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就是要做到“必勘、必采、必录、必比”。公安机关不但要更快地破大案,还要更多地破小案。基层派出所主要承担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的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的现场勘查、录入采集工作,所以如何有效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现场勘查水平值得我们重视和探索。
一、目前派出所现场勘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不到位。一是现场保护意识不强。民警现场保护意识不强表现在:未及时、严肃告知受害人不能进入现场,造成现场被破坏;派出所民警因忽略现勘专业性,致现场被非故意性破坏。二是证据发现意识不强。有的民警在勘查中存在绕现场走走、看看,照个相、画张图,就完成勘查的情况,因思想意识懈怠,往往容易忽视现场上的一些痕迹物证。三是证据保全意识不强。检材的保存和送检上,保存载体选取随意、检材放置随意,且送检不尽及时,造成检材污染,影响检验价值。
(二)专业技能亟待提高。一是自学能力有限。现场勘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对勘查人员各方面素质要求较高,自学可以有效解决“会”的问题,但很难实现“精”的跨越。部分派出所在勘查中较为依赖上级技术人员,存在不会勘、不敢勘、不想勘的情况。二是专业培训缺乏。大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没有受过现勘工作专业培训,虽能完成现场勘查工作,但离现场勘查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交流培训机会少。省部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交流培训名额有限,很难分到基层派出所技术员头上;同时,基层派出所人员配置紧张,很多时候都是一警多职,抽不出有限的时间参加交流培训。
(三)各项保障支撑不足。一是工作时间、精力保障不足。派出所的兼职技术员都是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细化现场勘查业务。二是勘查装备保障不齐备。科技的迅猛发展使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公安刑侦相应的设施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场勘查工作。
……
详见本刊2019年6期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